昨日,市民周伟轩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发现自己申请的个税退税已经到账,一共273元,他说这是一笔“意外之喜”。不少港城市民也都获得了“意外的大礼包”———退税,一时间纷纷在“朋友圈”晒出了自己的“退税记录”,“个人所得税”一时登上了“热搜”。新个税制度下,纳税人迎来了平生第一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那么,为什么个税年度汇算会产生退税?究竟哪些人会获得退税呢?

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个人所得税由分类税制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税制改革后的“综合所得”,即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需要合并按年度计算纳税,其中与之前有两点不同,一是“汇总”,即需要将上述纳税人可能有的四项所得合并计税;二是“重新计算”,就是要将平时由各个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时预缴的税款进行合并重新计算,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多项所得合并、日常扣除项目扣除不充分、扣除项目年度中间无法确定、“捐赠”或“减免税”等事项需到年度终了后申请计税等种种原因,造成预缴税款与全年应缴税款的差异。“如果预缴税款多于全年应缴税款,则产生退税;而如果预缴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则需要补税。”

个税年度汇算既可能产生退税、也可能产生补税;而获得退税的前提,则是扣缴义务人日常已经依法预扣预缴了纳税人的税款(或纳税人自己依法预缴了税款)。目前,可能会获得退税的包括九大人群,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6万元且预缴有税款(可能的人群:中低收入者),因为在对综合所得年度计税之前会有一系列的费用扣除,而其中适用所有人员的“基本减除费用”就达六万元,因此全年综合所得低于六万元就不需要缴税了。

与此同时,退税人群还包括预扣预缴率〉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可能的人群:自由职业者或业余有提供劳务、撰稿的在职人员);日常收入不均衡(可能的人群:从事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采掘业、特殊制造业以及拿提成工资的供销人员);全年工作不完整(可能的人群:年中退休、辞职、失业人员、刚走出校门就业的大学生);“专项附加扣除”预扣不充分(可能的人群:未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人员);“专项附加扣除”日常无法预扣(可能的人群:自由职业人员、大病医疗患者);日常税收优惠未享受(可能的人群: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日常捐赠未办理扣除(可能的人群:公益捐赠人员);调整年终奖计税方法(可能的人群:调整了年终奖计税方法的人员)。

“新个税法实施以后,国家出台了一项过渡性优惠政策,即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获取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如果纳税人全年收入较低,且发放一次性奖金时选择‘先单独后合并’,则可能收获退税了。”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