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低于5%的增长率提高低保标准,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记者从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20年,我市将充分发挥民政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让百姓生活得到更多保障。

按照不低于5%的增长率提高低保标准

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聚焦重点人群,完善兜底保障机制,有效防止返贫,促进稳定脱贫。按照不低于5%的增长率提高低保标准,最低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30元,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面落实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推行申办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

全面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探索构建包括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在内,统筹衔接、分层分类的弱有所扶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申办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深入实施以临时救助为枢纽的“急诊救助”模式,提高综合救助实效。

建立为困难老人、重点留守

老人购买服务制度

建立本级养老服务清单,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全面建立为困难老人、重点留守老人购买服务制度。在中心城区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体,在街道层面设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社区、住宅区大力发展助餐点和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信息联通。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率达50%以上,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5%。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新建30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开展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双改造、双提升”工程,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推进乡镇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50%乡镇完成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突出困境儿童“应保尽保”

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突出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完善“孤儿助学”政策,拓展“明天计划”覆盖范围,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照设区市建有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县(市、区)建有儿童福利机构或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建有儿童“关爱之家”,村(居)建有儿童服务站(点)的要求,加快推进儿童福利设施建设。

推动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城乡一体化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城乡一体化,加强两项补贴审核办理流程、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制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及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推进市康复医院建设。推动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重点加强建档立卡对象中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