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笔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93件,较上一年增长104.69%。一审服判息诉率和民事案件调撤率分别达97.7%,为92.52%,两项指标均位居全省法院第一。

据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最严格保护”审判理念,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特别是注重提高侵权赔偿数额,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运用惩罚性赔偿等措施,提高侵权成本。如审理的“LOUIS LAFON路易拉菲”商标侵权案,在适用法定赔偿时综合考虑惩罚性因素,提高了法定赔偿额,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00万元。

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处理,通过加大罚金刑的判处力度,严格缓刑的适用条件、提高实刑率,震慑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再发生。如审理的刘某某等四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针对四被告人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严重等情形,依法对四被告人均判处实刑,共判处罚金人民币173万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部署开展“法进千企”专项活动,先后深入恒瑞、中复连众、盛虹等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推动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咨询平台。 与汤沟、太阳雨等企业、就品牌维护、专利和商标侵权、企业产品宣传推广等诸多问题进行交流,并针对企业在个案审理中发现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细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促进企业品牌经济发展。

据统计,我市在去年审结的317件知识产权案件中,有192件是涉商标权案件,其余分别为涉著作权案件112件、涉技术合同案件10件、涉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为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