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市住建部门做出处理决定,根据《连云港市市区物管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规定》第三条规定,决定对上述12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扣减信用分值2分。根据《规定》相关要求,同一小区被市创文办通报2次(含)以上的,扣分予以翻倍累计;被市创文办通报3次(含)以上的,暂停本年度评先评优和一年投标资格。

2020年是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攻坚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安排,物管小区创文工作务必于7月底前全面达标。为此,市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等形式,对市区各物管小区实施创文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根据《连云港市市区物管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规定》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创文责任不力的,可按各区规定实施扣减信用信息分值、暂停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罚。此外,对坚决落实创文要求,受到通报表扬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视情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或招投标中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