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市医保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我市将开展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建机制、立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最优办事流程、最短办事时限、最少提供材料、最小自由裁量。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一流服务质效、一流服务环境、一流服务队伍、一流服务体验、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将重点聚焦公共服务不统一、不规范、不标准,公共服务群众体验感、获得感、满意度不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不高以及公共服务行风作风不硬不实等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今年,我市将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精细化、便捷化的医保公共服务需求为方向,围绕医保公共服务“为谁做”“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4个环节,全面排查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存量,全面梳理并上报公共服务事项初步清单,优化业务管理流程等。对照省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和规范,对医保公共服务术语、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医保经办场所配置等7个方面进行规范;依托全省统一入口的医保公共服务云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完成结算系统标准化接口的改造和接入,先行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待遇申请、参保凭证下载,以及参保信息、个人账户、定点机构查询等基本的高频次医保服务事项。同时,拓展江苏医保云服务功能和服务渠道,推进电子凭证应用,完成与省平台的对接,逐步开通移动支付功能。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并实施绩效评价评估,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好差评”制度。根据“好差评”标准,按照星级创建标准要求,通过第三方评价、办事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定期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动态评估。对评价结果,将及时在网站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标兵窗口、优质窗口予以通报表扬,对负面典型进行曝光,并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