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市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以后不能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缴存账户了。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的通知》,其中,凡缴存职工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办理公积金账户合并手续,只保留一个正常缴存账户。

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规范管理,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我市要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合并,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规定,凡缴存职工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公积金账户的,必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手续,只保留一个正常缴存账户。

对于缴存职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离岗创业、内退、病退等历史原因导致一人多账户的情况,各相关缴存单位和职工应于5月15日前办理账户合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缴存职工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原则,依规对缴存账户直接合并处理。

与此同时,我市对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其中,因单位破产、改制、撤销、解散、离职等原因长期停缴封存的职工(无其他缴存账户以及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必须于5月30日前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职工可以关注“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进入微网厅,线上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或者持有关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销户提取手续。对逾期不办理的,中心将按有关规定转入集中封存户管理。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状态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在本地有新缴存公积金账号的,必须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已经到外地就业,并且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的,可通过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转出到异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封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前核准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发现有误的,在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再予以封存。封存六个月以上的,要及时督促职工办理销户或转移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缴存单位要掌握职工基本信息,包括职工有效联系方式,并协助中心和职工办理后续转移和销户手续。